商标侵权赔偿的标准及其司法解释概述
一、商标侵权赔偿标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事件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及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赔偿方面,有以下规定: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罚款额度为二十五万元。
赔偿数额的计算,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则根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来计算。难以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侵权人的获利时,参照商标许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赔偿数额上述方法确定的基础上,上浮至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并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商标侵权司法解释概述
的商标侵权司法解释主要是《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了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用于企业字号,并相同或近似商品中突出使用时,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则属于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具体解释中的侵权行为包括:
1. 将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易导致误认。
2.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3.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该域名进行电子商务交易,导致误认。
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过程中,如认定侵权行为存,除要求立即停止外,还会对侵权商品、工具进行查封、扣押及销毁,并根据违法经营额进行相应罚款。若无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较低,罚款额度仍有明确上限。这些规定为商标权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